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当前位置: >> 典型案例 >> 浏览信息

赵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危废案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接到群众举报“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张某强院内堆存大量废油桶”,某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会同艾山街道办事处对该处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落南侧空地上堆存大量废油桶,油桶盛装混合油泥,经雨水冲淋后油泥外溢地面,未有防渗措施。

经称重,油桶及桶内混合油泥111.5吨,污染土壤25.4吨

经委托第三司法鉴定中心对油桶内黄色废砂、深色废砂、黑色油泥、黑色废液4类废物进行司法鉴定,均为危险废物,亦为有毒物质

经查,赵某广伙同刘某某、张某某等人利用张某强院落对废油桶及油泥进行非法处置。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根据《刑法》第338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于2022年7月刑事立案侦查。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网上追逃2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案件启示

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各自发挥专业特长,公安机关以调查当事人为突破,生态环境部门以业务支持为重点,从取样检测、污染物属性和数量确认、犯罪嫌疑人锁定等各个环节同步出击,及时收集证据材料,把环境危害降到最低,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为消除重大环境污染隐患提供坚强保障。

案例六